(中青联发〔2020〕7号)
为深入贯彻中央教育工作领导小组重要要求,落实共青团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进一步推动《高校共青团改革实施方案》、《中学共青团改革实施方案》落地见效,就深化高校、中学(含中等职业学校、技工学校)共青团改革提出以下重点措施。
一、总体要求
深化学校共青团改革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为遵循,在“大思政”和“三全育人”格局中,把握功能定位,履行职责使命,推动学校团组织切实发挥政治功能。要激发自我奋斗精神,进一步破解制约学校共青团发展的思维定势和重点难点问题,不断增强团的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要强化目标导向,全面理解和落实“全团抓学校”的要求,在团的各项职能中整体谋划学校共青团工作,推动改革措施2021年底基本落实到位,学校共青团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得到基本解决,学校共青团的基础性战略地位得到持续巩固。
二、聚焦主业,深化高校共青团改革
把握为党育人的根本任务,着力解决高校共青团政治功能发挥不充分、团员先进性不突出、团组织运行不规范、团学组织协同不够有力等问题。
1. 改进政治教育机制。坚持正面教育为主,把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团员队伍作为首要任务,努力为党输送新鲜血液、培养青年政治骨干。把推优入党作为高校团组织履行团的政治功能的重要抓手,落实“两个一般、两个主要”规定,推动完善党、团组织联合培养教育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的工作机制,使经过团组织规范程序推优入党的团员比例达到60%以上。完善高校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机制,突出理想信念教育,注重实践导向,引导青年政治骨干多吃“粗粮”,深入社会基层学习锻炼;高校“青马工程”学员中学生团干部应占60%以上,适当吸收学生会、学生社团骨干和表现优秀的党员或团员,对达不到培养要求的学员严格淘汰。
2. 健全实践教育机制。坚持理论学习与实践锻炼相结合、学校和社会相衔接,创新团员服务社会的常态化方式和载体,引导大学生团员在服务社会中提升社会化能力,促进其在社会生活和全体公民中彰显先进性。突出“三下乡”、“返家乡”、志愿服务等工作项目的教育功能,组织大学生团员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劳动教育和志愿服务,推动高校青年志愿者协会建设全覆盖。高校团组织要主动融入地方区域化团建工作,建立大学生团员向社区(村)和“青年之家”报到工作机制,面向群众开展服务,引导其在服务社会的过程中厚植家国情怀。团员参与“三下乡”、志愿服务、社区报到等社会实践表现应作为“第二课堂成绩单”、综合素质评价、团内评优、推优入党的重要参考依据,作为新时代大学生团员彰显先进性的鲜明标志。
3. 改进组织运行机制。突出团支部在班级同学思政学习、志愿服务、社会实践等工作中的引领主导作用,共青团员评奖评优、推荐举荐等须经支委会通过,团员大会决定。完善支委会和班委会协同工作机制,倡导学生党员担任班级团支部书记,鼓励团支部书记兼任班长。强化“一切工作到支部”的理念,持续开展基层团组织规范化建设,激励先进支部,整顿后进支部,未达标的团组织及其委员不能参评团内荣誉。高校团委要协助党委加强对学生会、学生社团工作人员的遴选把关和日常教育,严格管理监督,严肃述职评议制度,优先推荐班级团支部委员担任学生代表大会代表和学生会工作人员,从骨干力量配备上保障团学组织形成合力。按照组织隶属关系和干部管理权限,严实团组织、学联组织从严指导管理高校学生会的政治责任。
4. 创新组织动员方式。突出思想政治教育,把团的组织生活与学业进步、实践锻炼、社会参与相结合,创新规范开展“三会两制一课”,打破时间和空间限制,探索组织生活新模式,提升组织生活的时代性。把“第二课堂成绩单”制度作为团组织发挥作用的重要载体,逐步纳入高校人才培养和学科建设考核评估体系,发挥其对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和政治人才举荐的积极作用,推动高校“第二课堂成绩单”制度全覆盖。提升高校团的活动质量,突出“团”字号、“青”字号品牌的育人功能,扩大团组织活动的参与面,使更多青年师生在团的活动中受教育、长才干。
三、正本清源,深化中学共青团改革
遵循“宁可少一点,也要好一点”的原则,着力解决团员发展标准模糊、团员教育质量不高、团员作用发挥不充分、县域团教协作机制不健全等问题。
5. 优化团员发展机制。切实履行全团带队职责,初中学校全面建立少先队组织,重点抓好团前教育、推优入团工作。突出团员政治素质,按照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育人要求,完善学生入团标准,将学生思政考评成绩和志愿服务情况作为入团的重要依据。严格团员发展程序和工作纪律,统筹做好不同教育阶段、不同学校类型和不同教学年级学生经常性发展团员工作,巩固高中阶段班级团支部基本设置,防止班级团支部覆盖长期空白,保持初中团员校际、班际间的合理结构,避免因学生毕业导致初中学校团员过少的现象。依托“智慧团建”建立新发展团员电子档案,每年定期开展团员档案核查和违规发展团员处置,规范团员档案进入学籍档案。逐步将全国初中、高中毕业班团学比控制在20%和40%左右。
6. 健全团员教育机制。在全日制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普遍成立团校,构建循序渐进、与思政课同向同行的团课体系,办好网上团课,实现组织育人常态化。制度化落实仪式礼仪教育要求,依法开展国旗升挂、国歌奏唱礼仪,规范开展离队、入团仪式和十四岁集体生日、十八岁成人仪式等主题活动。将中学团的活动纳入综合实践活动课程,适当走向社会,有计划有组织地拓展中学生团员服务社会的实践载体。探索适应中学教育改革要求和初中班级团员偏少、中等职业学校顶岗实习等实际情况的组织设置方式,将团的组织生活有效融入团员日常学习生活。
7. 改进荣誉激励体系。建立团、队一体统筹、阶梯晋级、累进激励、有序衔接的荣誉激励体系,把少先队员成长激励情况作为推优入团重要依据。以五四红旗团组织、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等团的“政治类”荣誉为重点,以团员教育评议为基础,构建和完善团内荣誉激励体系。探索通过争章、积分、团员评议、星级评定等方式,加强对入团积极分子、团员的全过程培养评价,客观记录其品行日常表现和关键表现。推动团员成为注册志愿者,学生团员年度个人志愿服务时长不足20小时的,一般不参与团内评优。
8. 完善团教协作机制。全面加强县域团教协作,建立县级教育团工委书记担任县级团委挂职、兼职副书记的工作机制,加强县级团委对本地中学共青团和少先队工作的直接指导。优化市县两级团的委员会结构,吸纳学生人数较多的中学团委书记进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团的领导机关要加强与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以及有关行业、单位的协调,理顺中等职业学校团的隶属关系。
四、落实责任,加强支撑保障
9. 提高党建带团建实效。各级教育部门和学校党组织要将团建工作纳入学校党建工作一并部署、同步考核。将团建经费纳入党建经费整体计划,在学校年度经费预算中,按照在校生规模保障校级团委工作经费。学校党组织不得把团的组织机构随意撤消、合并或归属于其他工作部门。
10. 健全指导落实机制。按照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要求,将“党建带团建、队建”纳入教育督导内容。落实教师团干部在课时计算、职称评定、职级待遇、工作考核等方面的保障政策。结合实际优化省级团委抓学校共青团工作运行机制。省、市两级团委负责同志每学期深入学校推动工作不少于15天,主责部门专挂职干部每年要深入辖区全部高校、部分中学推动工作;县级团委专挂职干部每年要深入辖区全部中学推动工作。
11. 建立述职评议制度。校团组织书记每年须向上级团组织述职,其评价结果须区分不同等次,反馈学校党组织。同级党组织和上级团组织要将评价结果与教师团干部评先评优和选拔任用挂钩,对工作落实不力的要及时调整。完善团干部上讲台制度,教师团干部每人每学期讲团课不少于2次。
12. 强化工作支持保障。完善项目化工作机制,推动团的领导机关资源向基层倾斜,实现团内重点工作以可度量的项目在学校落地。健全团的“机关部门+直属单位+基金会”的事业化平台机制,促进学校领域的工作协同和资源整合。完善地域协作机制,通过结对帮扶、区域联动、项目互助等方式,推动城市和农村、东部和中西部地区学校团组织交流共享。
(来源:团务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