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2月19日19点,21级应用化学闽台合作班于CA402开展了“12.4国家宪法日”团日活动。本次活动由团支书主持,面向21应闽班全体同学。
本次活动向同学们介绍了国家宪法日,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将每年12月4日定为国家宪法日。“12.4”国家宪法日是集中开展宪法学习宣传的重要节点,是开展全民普法的重要载体和平台。活动强调了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依法治国的核心是依宪治国,宪法是依法治国的根本依据,在国家政治生活中具有极其重要的作用。因此,加强宪法宣传教育,在全社会牢固树立宪法意识,努力创造崇尚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的社会法制环境,意义重大。最后,团支书提出作为公民的我们应该提高自身的法律意识,尊重宪法和法律的权威,增强全社会的法制观念,加强宪法宣传教育,并在全社会牢固树立宪法意识,努力创造一个崇尚宪法、维护宪法的社会法制环境。

图为团支书林文心发言
在谈到“作为公民的我们为什么要维护宪法的最大权威?”这一问题时,段樊同学说:“在现代社会中,文明秩序的构建需要法治精神的推动,和谐社会要建立在法治社会的基础上。而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建立,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公民和全社会宪法和法律意识的提高。要构建和谐社会,就必须尊重宪法和法律的权威,增强全社会的法制观念,尤其要注重发挥宪法作为根本法的核心作用。”

图为同学发言
随后,同学们还对“作为一名大学生要如何维护宪法的最大权益”这一问题进行了讨论。本次团日活动大家都有了许多收获,团日活动也在大家的讨论中圆满结束。
(来源:21级应用化学闽台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