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1月1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决定,将12月4日设立为“国家宪法日”。2021年12月4日是第八个国家宪法日,11月29日至12月5日是全国第四个“宪法宣传周”。为了让同学们更好地了解和学习宪法,2021年12月13日晚,2021级化学班团支部开展了主题为“12·4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宣传”的团日活动。
开展团日活动时,蔡诗琪同学简要介绍了国家宪法日设立的背景、目的及意义,并向大家讲解了如何弘扬宪法精神,坚定法制信仰。接着我们通过观看相关视频和PPT内容,从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国家宪法日的发展历程、宪法宣传周的宪法晨读活动三个部分进行学习,使同学们更加深入了解宪法,在学习宪法的过程中同学们认真阅读宪法的相关文件并认真参与了宪法晨读活动,活动的最后朱舒瑶等同学总结了本次学习宪法的感受。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 ,适用于国家全体公民,是特定社会政治经济和思想文化条件综合作用的产物,集中反映各种政治力量的实际对比关系,确认革命胜利成果和现实的民主政治,规定国家的根本任务和根本制度,即社会制度、国家制度的原则和国家政权的组织以及公民的基本权利义务等内容。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只要我们切实尊重和有效实施宪法,人民当家作主就有保证,党和国家事业就能顺利发展”。

图为蔡诗琪同学在活动上发言

图为班级同学观看习总书记讲话视频
(来源:21级化学班团支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