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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级医学检验技术1班团支部开展“学习国家安全知识,共筑国家安全防线”主题团日活动

2022-05-20 18:05| 发布者: 青柠新媒体中心| 查看:

2015年7月1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第十四条规定,将每年的4月15日作为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2022年4月15日是第七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党的十九大报告强调,统筹发展和安全,增强忧患意识,做到居安思危,是我们党治国理政的一个重大原则,为了增强同学们的国家安全意识,引导同学们自觉履行维护国家安全的义务,2022年4月12日,20级医学检验技术1班团支部开展线上“学习国家安全知识,共筑国家安全防线”的主题团日活动。


图为团支书线上开展团日活动


活动伊始,团支书简要介绍了国家安全的内容,即国家政权、主权、统一和领土完整、人民福祉、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和国家其他重大利益相对处于没有危险和不受内外威胁的状态,以及保障持续安全状态的能力。为了体现总体国家安全观的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从政治安全、国土安全、军事安全、经济安全、文化安全、社会安全、科技安全、信息安全、生态安全、资源安全、核安全这11个领域对国家安全任务进行了明确。在2015年11月,全国国家安全机关向社会发出通告,12339是我国国家安全机关受理公民和组织举报的电话。这条热线是由国家安全部设立的,以方便公民和组织向国家安全机关举报间谍行为或线索。

紧接着,团支书继续向同学们介绍了我国国家总体安全观的内涵:以人民安全为宗旨、以政治安全为根本、以经济安全为基础、以军事、社会、文化安全为保障、以促进国际安全为依托,维护各领域国家安全,构建国家安全体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安全道路。此外,团支书还跟同学们普及了何为危害国家安全行为,主要危害行为例如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机密;进行危害国家安全的其他破坏活动;参加间谍组织或者接受间谍组织及其代理人任务;阴谋颠覆政府、分裂国家、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等等行为。

随后,团支书组织同学们共同学习如何维护国家安全,例如当遇到一些有境外背景的个人和组织,利用一些群众不满情绪,煽动与政府对抗的情况,或遇有可疑组织或个人经常出现在军事、保密单位周边,乘机盗取秘密情报和信息等情况,我们应当立即报告相关部门或者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处理。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保证人民安居乐业,国家安全是头等大事。”而谁来保卫国家安全呢?作为中国公民,维护国家安全,你我皆是主角,维护国家安全是我们共同的责任与义务。


图为同学们在宿舍认真学习本次团日活动


通过此次主题团日活动的学习,同学们更进一步的了解了什么是国家安全,更深入地学习了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有哪些,深刻认识到维护国家安全是我们的义务,我们应当增强国家安全意识,树立总体国家安全观,积极维护国家安全,共筑国家安全防线。

来源:20级医学检验技术1班团支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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