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师范学院学生会改革情况
为落实共青团中央、教育部、全国学联联合下发的《关于推动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见》,并结合《关于巩固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改革成果的若干措施》文件要求,接受广大师生监督,现将我校2024—2025学年学生会改革情况公开如下。
一、改革自评表
(一)校级学生会组织改革自评表
标注“★”为核心指标;标注“▲”为观测指标,2024—2025学年暂不作硬性要求。
指标 |
结论 |
备注 |
1★. 坚持全心全意服务同学,聚焦主责主业开展工作。未承担宿舍管理、校园文明纠察、安全保卫等行政职能。 |
☑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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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工作机构架构为“主席团+工作部门”模式,未在工作部门以上或以下设置“中心”“项目办公室”等常设层级。 |
☑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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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工作人员不超过40人,学生人数较多、分校区较多的高校不超过60人。 |
☑是 □否 |
实有25人 |
4. 主席团成员不超过5人。 |
☑是 □否 |
实有 5人 |
5. 工作部门不超过6个。 |
☑是 □否 |
实有6 个 |
6. 除主席、副主席(轮值执行主席)、部长、副部长、干事外未设其他职务。 |
☑是 □否 |
|
7. 工作人员为共产党员或共青团员。 |
☑是 □否 |
|
8. 工作人员中除一年级新生外的本专科生最近1个学期/最近1学年/入学以来三者取其一,学习成绩综合排名在本专业前30%以内,且无课业不及格情况;研究生无课业不及格情况。 |
☑是 □否 |
|
9. 主席团候选人均由学院(系)团组织推荐,经学院(系)党组织同意,校党委学生工作部门和校团委联合审查后,报校党委确定;校级学生会组织工作部门成员均由学院(系)团组织推荐,经校党委学生工作部门和校团委审核后确定。 |
☑是 □否 |
|
10. 主席团由学生代表大会(非其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常任代表会议等)选举产生。 |
☑是 □否 |
|
11★. 按期规范召开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 |
☑是 □否 |
召开日期为:2025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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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校级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代表经班级团支部推荐、学院(系)组织选举产生。 |
☑是 □否 |
|
13. 开展了春、秋季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全员培训。 |
☑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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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组建以学生代表为主,校党委学生工作部门、校团委等共同参与的校级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评议会;主席团成员和工作部门负责人每学期向评议会述职。 |
☑是 □否 |
|
15. 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参加评奖评优、测评加分、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等事项时,依据评议结果择优提名,未与其岗位简单挂钩。 |
☑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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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学生会组织的建设纳入了学校党建工作整体规划;党组织定期听取学生会组织工作汇报,研究决定重大事项。 |
☑是 □否 |
|
17★. 明确1名校团委专职副书记指导校级学生会组织;聘任校团委专职副书记或干部担任校级学生会组织秘书长。 |
☑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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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学生会组织工作机构应成立团支部,团支部书记由学生会主席团成员担任。 |
☑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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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建立服务同学项目执行情况和同学满意度调研评估机制。 |
☑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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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二级学生会组织(含二级院系、书院、分校区等学生会)改革自评表
项目 |
符合标准学生会组织数量 |
备注 |
1. 坚持全心全意服务同学,聚焦主责主业开展工作。未承担宿舍管理、校园文明纠察、安全保卫等行政职能。 |
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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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工作机构架构为“主席团+工作部门”模式,未在工作部门以上或以下设置“中心”“项目办公室”等常设层级。 |
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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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工作人员不超过30人。 |
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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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主席团成员不超过3人。 |
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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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除主席、副主席(轮值执行主席)、部长、副部长、干事外未设其他职务。 |
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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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工作人员为共产党员或共青团员。 |
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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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工作人员中除一年级新生外的本专科生最近1个学期/最近1学年/入学以来三者取其一,学习成绩综合排名在本专业前30%以内,且无课业不及格情况;研究生无课业不及格情况。 |
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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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主席团由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非其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常任代表会议等)或全体学生(研究生)大会选举产生。 |
13 |
|
9. 按期规范召开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或全体学生(研究生)大会。 |
13 |
|
10. 开展了春、秋季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全员培训。 |
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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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工作人员参加评奖评优、测评加分、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等事项时,依据评议结果择优提名,未与其岗位简单挂钩。 |
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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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党组织定期听取学生会组织工作汇报,研究决定重大事项。 |
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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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明确1名团组织负责人指导院级学生会组织;聘任团委老师担任院级学生会组织秘书长。 |
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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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学生会组织工作机构应成立团支部,团支部书记由学生会主席团成员担任。 |
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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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情况 |
二级学生会 组织 |
符合标准情况(请填写是/否)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12 |
13 |
14 |
医学院学生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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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学院学生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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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能源与材料学院学生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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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言文化学院学生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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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管理学院学生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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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管理学院学生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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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主义学院学生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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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学院学生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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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物科学与工程学院学生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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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洋学院学生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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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理学院学生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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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工程学院学生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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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电工程学院学生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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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宁德师范学院学生会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本会名称为“宁德师范学院学生委员会”。
第二条 本章程依据《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学联学生会组织改革方案》《关于推动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见》《普通高等学校学生会(研究生会)章程制定办法》《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工作规定》等有关文件精神,是明确组织定位、界定组织职能、履行工作职责的基本准则。
第三条 本会是校党委领导下的主要学生组织,是学校联系广大同学的桥梁和纽带。本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加强对同学的政治引领为根本,以全心全意服务同学为宗旨。
第四条 本会的主要任务是:
(一)在学校党委领导、团委和地方学联组织指导下,依照法律、学校规章制度和本组织章程,及时向同学传达党的声音和主张,引导广大同学自己把个人理想融入党和人民的共同奋斗之中;
(二)面向全体同学,坚持从同学中来、到同学中去,听取、收集同学在思想成长、学业发展、身心健康、社会融入、权益维护等方面的普遍需求和现实困难,及时反馈学校,帮助有效解决;
(三)开展健康有益、丰富多彩的课外活动和社会服务,努力为同学服务;
(四)增进各民族同学的团结。加强与台湾省和港澳同学的联系,促进中华民族的团结和伟大祖国的统一。
第五条 本会参加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福建省学生联合会、宁德市学生联合会,为团体会员。
第二章 会 员
第六条 凡在学的宁德师范学院学生均为本会会员。
第七条 会员的基本权利:
(一)有权参加学生会组织开展的各项活动;
(二)有权通过各种正当途径和方式对学生会组织的工作进行监督,并提出建议、质询和批评;
(三)享有平等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及学生会组织章程规定的其他权利;
(四)会员在学生会内受到不正当待遇时,有权请求学生会帮助和保护;会员在学习、生活等方面遇到困难时,有权请求学生会帮助解决;针对会员的困难和问题,学生会各级组织必须认真对待。
第八条 会员的基本义务:
(一)遵守国家宪法和其他法律、法规,遵守校纪和校规;
(二)遵守本会章程,执行本会的有关决定,支持本会各级组织的工作,积极参加本会组织的各项活动,努力完成本会委托的工作,维护本会的荣誉;
(三)各级学生会干部除履行会员义务外,必须做到作风正派,学习刻苦,服务热情。
第三章 机构设置及运行
(一)学生代表大会
第九条 学生代表大会(以下简称学代会)是广大同学依法依规行使民主权利、参与学校治理的机 构,是本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校级学生代表大会须每年召开1次。如遇特殊情况,经学生会委员会以总 数三分之二以上成员通过并经学校党委批准,可以提前或延期召开学生代表大会。延长或者提前期限一般不超过1学期。
第十条 学代会代表名额及产生办法:
(一)代表经班级团支部推荐、学院学生会组织选举产生,并在一定范围内公示。校级学代会代表名额一般不少于会员人数的1%,名额分配应覆盖各个院系、年级及主要学生社团,其中校、院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中的学生代表一般不超过40%,女代表一般不少于25%;
第十一条 学代会代表的基本条件:
(一)宁德师范学院在校中国(含港澳台)学生;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遵守学校章程和规章制度;
(三)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良好的道德品质,积极上进,作风务实,乐于奉献;
(四)能够真实充分反映同学诉求,积极热心表达同学意愿,具备一定履职能力。
第十二条 学生代表大会的职权是:
(一)制定或修订学生会组织章程,监督章程实施;
(二)听取、审议上一届学生会组织执行的工作报告;
(三)选举产生新一届学生会组织主席团成员;
(四)选举产生新一届学生代表大会常设机构;
(五)选举产生出席上级学联代表大会的代表;
(六)征求广大同学对学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合理有序表达和维护同学正当权益;
(七)讨论和决定应由学生代表大会决定的其他重大事项等。
第十三条 代表的权力是:
(一)在学生代表大会上充分发表意见和建议,享有表决权;
(二)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三)在职权范围内以个人或者联名方式提出提案,并对提案办理情况进行询问和监督;
(四)对学生会组织的工作提出建议、批评和实施监督。
第十四条 代表的义务是:
(一)积极行使代表权利,认真履行代表职责,按时参加相关会议;
(二)认真学习,不断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和参与学校治理的能力;
(三)密切联系同学,反映同学的意见和要求;
(四)监督学生会组织开展工作,提出改进措施和工作建议。
(二)学生会委员会
第十五条 学生会委员会在学代会闭会期间代表全体同学帮助和监督学生会组织工作。学生会委员会不得替代学生会组织执行机构行使权益维护等日常执行功能。每学期至少召开1次会议,会议决议以应到会委员的过半数同意为通过。
第十六条 学生会委员会委员名额及产生办法:
学生会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由各二级学院从正式代表中推荐产生,应覆盖各院;其中学生会组织主席团成员和工作部门负责人一般不超过30%。学生会委员会委员人数一般不超过学校院系数量的2倍。
第十七条 学生会委员会的职权是:
(一)在学生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执行代表大会决议;
(二)监督学生会组织章程实施;
(三)听取、审议学生会执行机构的工作报告;
(四)召集学生代表大会;
(五)决定学生会组织主席团成员个别调整事项;
(六)选举产生出席省级学联代表大会的代表;
(七)讨论和决定由学生会委员会决定的其他重大事项。
(三)学生会组织
第十八条 学生会组织设立主席团,并聘任团委专职干部作为秘书长协助工作。主席团负责学生会组织的日常工作,对学生代表大会及学生会委员会负责,并定期向其报告工作。学生会主席团不超过5人,执行轮值制度,集体负责学生会重大事项。学生会主席团设轮值主席,以学期为一个轮值周期,轮值主席负责召集会议、牵头日常工作。
第十九条 学生会主席团产生办法: 学生会主席团候选人应由各二级学院团组织推荐,经院党委同意,由学校党委学生工作部门和学校团委联合审查后,报学校党委确定后提交。学生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候选人的差额不少于应选人数的20%。选举结果应向大会公告,并经学校党委批准,报上级学联备案。
第二十条 学生会主席团的职权是:
(一)在学生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执行代表大会决议,对学生会组织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做出决定;
(二)落实学生会委员会提出的工作意见;
(三)决定聘任学生会组织秘书长;
(四)批准任免学生会组织各部门负责人。
第二十一条 学生会设立组织宣传部、学术科技部、生活权益部、文娱部、体育部和实践部6个工作部门。各工作部门设负责人2-3名,各工作部门负责人由学生会主席团批准任免,在学生会主席团 领导下开展工作,对学生会主席团负责。
第二十二条 学生会主席团聘请一名校团委专职干部担任学生会秘书长,指导学生会工作。
第二十三条 秘书长的职责是:抓好学生会组织举办各类活动、发布重要信息、开展对外联系、使用经费物资等事项的审核管理。
第四章 工作人员
第二十四条 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应为共产党员或共青团员,应是信念坚定,品行端正、乐于奉献、学业优良、作风务实的学生。
第二十五条 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要面向广大同学进行遴选,由二级学院团组织推荐,经学校党委 学生工作部门和学校团委审核后确定,过程公开透明、公平公正,并对结果进行公示,确保广大同学的知情权、参与权,接受广大同学监督。
第二十六条 对于达不到学业要求标准的、考核不合格的、违纪违法的以及其他无法正常履行职责的工作人员,应按照规定和程序给予劝退、免职或罢免。
第五章 从严治会
第二十七条 学生会组织依法依章程开展活动、接受管理。学生会组织坚持党委的全面领导,学校党委定期听取学生会工作汇报,研究决定重要事项。
第二十八条 学校党委学生工作部门和学校团委共同研究学生会的规则制度、工作规划和工作人员遴选等重要事项。
第二十九条 学生会组织决定重要事项或开展重大活动,须事先向学校团委报告。学生会工作人员 应胸怀崇高理想,恪守学生本分,牢记服务宗旨,守纪律、讲原则、作表率。
第三十条 校级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和工作部门负责人每学期向评议会述职,评议会以学生代表为主,学校党委学生工作部门、学校团委等共同参与。
第六章 附 则
第三十一条 二级学院学生章程可参照本章程制定,并报校学生会备案。
第三十二条 本章程最终解释权归属于宁德师范学院学生委员会。
第三十三条 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三、校级组织工作机构组织架构表
序号 |
机构名称 |
人数 |
主要职责 |
1 |
主席团 |
5 |
1.集体负责学生会重大事项,包括在学代会闭会期间执行代表大会决议,对学生会组织工作中的重大事项作出决定;落实党代会提出的工作意见; 2.批准任免学生会组织各工作部门负责人,对各部门负责人、各部门志愿者进行考评汇总、反馈; 3.负责学生会工作统筹规划、统筹管理日常学生会各项工作事务; 4.联系与考核二级学生会组织工作等。 |
2 |
组织宣传部 |
3 |
1.作为校学生会的桥梁纽带,以严谨的工作作风,为校学生会活动保驾护航。负责公共关系与对外交流,促进校学生会与各大高校之间的交流,着力打造学生会良好形象。 2.协助主席团制定和完善学生会各项内部规章制度,负责校学生会内部建设与活动协办,包括财务统筹、人资会务、场地申请、文书档案管理以及物资管理等事务性工作,确保活动顺利开展。 3.主动服务学生会宣传建设,围绕“打造品牌”开展宣传工作。聚焦“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的根本宗旨,多载体、多渠道,提升工作普及度与QQ、微博、微信、抖音四大平台运营宣传影响力;配合各部门开展线上宣传工作、海报设计、微信排版、视频剪辑。 |
3 |
生活权益部 |
3 |
主动参与校园建设,服务同学维护权益;规范管理线上二手市场,健全系统性意见收集方法,优化服务平台管理机制,畅通学校和同学们沟通渠道,及时研判普遍性、难解决问题,通过信息化平台建立,可视化进度进行反馈,实现权益维护的高效率、全覆盖。 |
4 |
学术科技部 |
5 |
1.助力校园优良学风建设,多举措促进同学学业个性化发展,大力弘扬“崇德、弘毅、厚学、笃行”的校训,塑造积极向学的校园文化,树立“比学赶超”的学习意识; 2.主动搭建学术交流平台,负责学术性活动的开展; 3.负责第二课堂制度制定,活动发布审核等工作; 4.青年之家管理维护工作。 |
5 |
文娱部 |
2 |
1.丰富师生课余生活,活跃校园文艺活动气氛,举办各类文娱活动、大型晚会,负责策划并举办草地音乐节、校园十佳歌手、五四合唱等校园大型文娱活动。 2.规范管理校会仓库 |
6 |
体育部 |
4 |
主动营造体育氛围,服务同学身心健康,广泛开展群众性体育赛事活动,服务同学身心健康,倡导学生“走下网络,走出宿舍,走向操场”,以载体丰富、种类繁多的体育赛事活动,充实同学们的课余生活,弘扬“健康向上”的校园体育文化,帮助同学们塑造强健体魄。 |
7 |
实践部 |
3 |
1.协助校团委开展暑期社会实践活动及举办社会实践成果展演。 2.承办主持人大赛、演讲比赛、辩论赛等活动的举办及创新性活动创办 |
四、校级组织工作人员名单
序号 |
姓名 |
政治面貌 |
院系 |
年级 |
学习成绩排名*(本人排名/所属专业人数) |
1 |
肖 杭 |
中共预备党员 |
旅游管理学院 |
2022级 |
3/46 |
2 |
陈静仪 |
中共预备党员 |
教育学院 |
2022级 |
1/36 |
3 |
王思颖 |
共青团员 |
新能源与材料学院 |
2022级 |
2/36 |
4 |
周章鑫 |
中共预备党员 |
数理学院 |
2022级 |
1/42 |
5 |
王圣翔 |
共青团员 |
机电工程学院 |
2022级 |
13/49 |
6 |
黄怡倩 |
共青团员 |
旅游管理学院 |
2023级 |
6/45 |
7 |
周 欣 |
中共预备党员 |
数理学院 |
2023级 |
15/65 |
8 |
郑诗娴 |
共青团员 |
海洋学院 |
2023级 |
1/53 |
9 |
黄琛杰 |
中共党员 |
旅游管理学院 |
2022级 |
12/46 |
10 |
蔡祯妍 |
共青团员 |
医学院 |
2023级 |
8/100 |
11 |
黄淑贞 |
中共预备党员 |
教育学院 |
2022级 |
2/36 |
12 |
张婷婷 |
共青团员 |
海洋学院 |
2023级 |
7/53 |
13 |
陈杰颖 |
共青团员 |
生物科学与工程学院 |
2023级 |
3/52 |
14 |
戴锦杰 |
共青团员 |
机电工程学院 |
2023级 |
17/57 |
15 |
卢 桐 |
共青团员 |
数理学院 |
2023级 |
29/156 |
16 |
黄欣慧 |
共青团员 |
信息工程学院 |
2023级 |
4/53 |
17 |
沈家纯 |
中共预备党员 |
语言文化学院 |
2022级 |
21/103 |
18 |
俞诺涵 |
共青团员 |
语言文化学院 |
2023级 |
43/144 |
19 |
张嘉仪 |
中共预备党员 |
语言文化学院 |
2022级 |
8/46 |
20 |
陈志鑫 |
共青团员 |
医学院 |
2023级 |
47/174 |
21 |
郑丁豪 |
共青团员 |
体育学院 |
2023级 |
14/103 |
22 |
魏海亮 |
共青团员 |
旅游管理学院 |
2023级 |
9/38 |
23 |
黄思佳 |
中共预备党员 |
旅游管理学院 |
2022级 |
3/44 |
24 |
郑妙如 |
共青团员 |
医学院 |
2023级 |
19/100 |
25 |
李 奕 |
中共预备党员 |
医学院 |
2023级 |
2/100 |
*最近1个学期/最近1学年/入学以来学习成绩综合排名(新生、研究生不须填写)
五、校级组织主席团成员候选人产生办法
根据《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学联学生会组织改革方案》以及《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工作规定》,主席团候选人采用二级学院团委推荐、二级学院党委审核同意后,由校团委联合相关部门审查研究后提供建议人选报校党委研究确定。第七次学生代表大会拟定学生会主席团候选人预备人选6名,选举5名,差额1名。
六、校级组织主席团成员选举办法
宁德师范学院第七届学生委员会主席团、学生委员会委员的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和差额选举的办法进行,候选人的差额率不低于应选人数的20%,候选人名单按姓氏笔画为序排列。
七、校级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召开情况
2025年11月18日下午,宁德师范学院第七次学生代表大会在东侨校区图书馆报告厅胜利召开。校党委副书记江潮炳出席会议并讲话、团市委书记周伟峰、校学生工作处副处长余碧春、校团委书记陶莉,各二级学院分管学生工作领导、团委书记以及160名学生代表参加会议。

会议主要议程如下:
(一)各代表团预备会议:(11 月 18 日 13:30)
1、介绍代表团团长、副团长建议人选
2、介绍大会主席团、主席、秘书长建议名单
3、讨论大会议程
4、介绍第七届学生委员会主席团候选人情况
(二)预备会:(11 月 18 日下午 14:15)
1、宣读大会注意事项
2、宣读市学联批复
3、听取大会筹备工作的情况报告
4、审议通过代表资格审查报告(草案)
5、审议通过大会主席团、主席、秘书长名单
6、审议通过大会议事规则(草案)
7、审议通过正式会议议程(草案)
(三)开幕式:(11 月 18 日下午 15:00)
1、介绍领导来宾
2、大会开始,全体起立,奏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
3、主席团成员致开幕词
4、校领导讲话
(四)第一次全体会议:(11 月 18 日下午 15:50)
1、听取宁德师范学院 2024-2025 学年学生委员会工
作报告
2、听取宁德师范学院第七次学生代表大会提案工作
各代表团分组讨论:(11 月 18 日下午 16:00)
1、讨论领导讲话
2、审议宁德师范学院 2024-2025 学年学生委员会工作报告
主席团会议(11 月 18 日下午 16:30)
听取各代表团团长汇报讨论情况
(五)第二次全体会议(11 月 18 日下午 17:00)
1、向大会汇报讨论情况
2、审议通过大会选举办法(草案)
3、通过总监票人、监票人、总计票人、计票人建议名单
4、选举宁德师范学院第七届学生委员会主席团
5、选举宁德师范学院第七届学生会委员会
(六)第三次全体会议暨闭幕式(11 月 18 日下午18:10)
1、总监票人向大会报告计票结果(学生会主席团与学生会委员会)
2、宣读得票情况及当选人员名单(学生会主席团与学生会委员会)
3、审议通过宁德师范学院第七次学生代表大会决议(草案)
4、主席团成员致闭幕词
5、全体起立奏唱《宁德师范学院校歌》
(大会结束)
宣传报道链接:https://mp.weixin.qq.com/s/kH0Zbkrvwjwc0cauf5T5Dw八、八、校级学生代表大会代表产生办法
学生代表大会代表(以下简称代表)经班级团支部推荐、院学生会组织选举产生,并在一定范围内公示。代表名额根据各二级学院学生数按比例分配,一般不低于学生会组织会员人数的1%,代表名额不足3人的以3人计;现任校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各二级学院主席团成员直接作为代表参加本次学代会,不占用本次分配名额,分配名额应覆盖各个院、年级及主要学生社团,其中校、院级学生会组织骨干的学生代表一般不超过40%,女代表一般不少于25%;少数民族学生较多的学院应有一定数量的少数民族代表。
九、主席团成员和工作部门负责人述职评议办法
十、校团委指导学生会主要责任人
类别 |
姓名 |
是否为专职团干部 |
备注 |
分管学生会组织的校团委副书记 |
胡颖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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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会组织秘书长 |
颜中谷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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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宁德师范学院团委)